雄黄
上一味,为末,筒瓦二枚合之,烧向肛熏之。
下部蚀,则津液竭于下,上则咽干也。药力难沉下极,故用熏洗之法。苦参、槐皮、狼牙之苦寒以杀虫,雄黄之辛温以熏。
病者脉数,无热,微烦,默默但欲卧,汗出。初得之三四日,目赤如鸠眼;七八日,目四眦黑。若能食者,脓已成也。赤小豆当归散主之。“眦”字庞安常作“周”字。
《经》曰:“数为虚”。虚则无热也。无热但微烦,默默然欲卧,卧则气不卫外而行于阴,故汗出也。
《内经》曰:“五脏六腑之精华,皆上注于目”。邪气熏蒸,三四日邪气微则目赤,七八日邪气深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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