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学们,现在开始上课。上一次我们讨论到方剂的配伍,配伍的目的。下面讨论方剂组成变化里的方剂的基本结构。
首先在这里要说明一下这个基本结构就是指的原来的君、臣、佐、使,过去称为配伍原则的。为什么改为基本结构?这实际上在方剂界讨论多年了,最早在(19)91年我们就提出来了。(19)91第一版专科教材,我在担任副主编在写总论的时候就把它改成了基本结构形式,实际上就是基本结构,不是叫原则。因为原则从这个名词来讲,(就是)现代名词,古人不叫原则,这原则是不可变更的,而这个基本结构是灵活的,而且方剂组成的原则是治法。治法和组成的基本结构是不是并列的呢?不是并列的,这种基本结构是为治法服务的。为了分清治法体现中间的主次,保障治法能够完整、全面的体现,这种基本结构保障是一种,所以它不是原则。独参汤的一味药也是个方,由它的功能主治,它的用量综合来决定它是个方。针对一定的病机,体现一定的治法。所以说基本结构不是和原则并列的,而是从属关系,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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