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曰:夫邪之客于形也,必先舍其皮毛,留而不去。入舍于孙络,留而不去。入舍络脉,留而不去。入舍经脉,内连五脏,散于肠胃。阴阳俱感,五脏乃伤。
此邪之从皮毛而入,极于五脏之次也。如此,则治其经焉。今邪客入于皮毛,入舍于孙络,留而不去。闭塞不通,不得入于经,流溢于大络,而生奇病也。故,当治以案蹻砭石针炙。
邪客于大络也,左注右,右注左。上下左右,与经相干而布于四末。其气无常处,不入于经俞,命之曰缪刺。
邪客于经,左盛则右病,右盛则左病。亦有移易者,左痛未已,右脉先病,如此者必巨刺之。必中其经,非络脉也。故络病者,其痛于经缪处,故命之曰缪刺。
邪之客于少阴之络,令人卒心痛,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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