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言腑有五,脏有六者,何也?然:六腑者,正有五腑也。五脏亦有六脏者,谓肾有两脏也。其左为肾,右为命门。命门者,精神之所舍也;男子以藏精,女子以系胞。其气与肾通。故言脏有六也。 腑有五者,何也? 然:五脏各一腑,三焦亦是一腑,然不属于五脏,故言腑有五焉。
【汇注】滑氏《本义》曰:前篇言脏有五,腑有六。此言腑有五,脏有六者,以肾之有两也。肾之两,虽有左右命门之分,其气相通,实皆肾而已。腑有五者,以三焦配合手心主也。合诸篇而观之,谓五脏六腑可也,五脏五腑亦可也,六脏六腑亦可也。徐氏《经释》曰:腑五脏六,经文无考。盖三焦与心主为表里,但心主为心之宫城,虽其经属于厥阴,实即心之外膜,与心同体,自不得别分为一脏。而三焦则决渎水道,自成一腑,不得以不偶于脏,遂不以腑名之。故五脏六腑,不得损益其名也。
【笺正】此又以肾有二而谓脏乃有六,立说之新奇,可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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